合伙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16 13:56:27 文章来源:律速网
一、合伙人退伙财产应该怎样分配才合理合伙人退伙财产分配合理方式是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

一、合伙人退伙财产应该怎样分配才合理

合伙人退伙财产分配合理方式是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二、合伙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合伙人的基本条件是如下: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为组织的,应具有独立财产;

2.能够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3.能够以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是如下:

1.对象不同。合伙人是合伙企业中一种合伙方式;股东是专门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

2.承担的责任不同。有限合伙人依据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合伙人则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是以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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